受理须知
曹县人民政府网站县长信箱是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政府领导倾听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是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县长信箱的作用,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所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县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全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二)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业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县长信箱来信反映情况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来信应署真实姓名,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三)来信要简明扼要,主题明确,表述清楚,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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