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长治市沁源县一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审议我县相关工作事项,听取我县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孟令选主持会议并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煤矿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县长信箱
办件编号
标题
处理状态
发布时间
2057365107280842752
处理完毕
2026-05-21
2042821451043704832
处理完毕
2026-04-11
2029427388856799232
处理完毕
2026-03-05
2018895564531437568
处理完毕
2026-02-04
2009427335627018240
处理完毕
2026-01-09
2026-03-31
进行中
已结束

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改善声环境质量。根据菏泽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我局组织对《曹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曹政办发〔2018〕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区划方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cxhbjwkxfb@hz.shandong.cn

二、书面修改建议和意见请送至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曹县珠江路235号)

三、联系电话:0530-3211708

四、通过本页面“征求意见”选项,填写征集意见表进行线上反馈意见建议。

为与《曹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曹政办发〔2018〕32号)有效衔接,对我县城市建设、声环境管理、信访处理、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等工作提供可行依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附件:《曹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6)征求意见稿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2026年3月31日

2026-01-13
进行中
已结束

为落实水利部及省、市河长办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强化曹县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实现岸线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机统一,按照水利部《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程》要求,县水务局组织编制完成《曹县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6年2月13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围绕《曹县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曹县珠江东路中段路北(曹县水务局),邮编:2744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zz3211692@163.com

3、联系电话:0530-3211692

4、通过本页面“征集意见”选项,填写征集意见表进行线上反馈意见建议

 

曹县水务局

2026年1月13日

访谈时间:
2026-06-04
访谈嘉宾:
曹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念国